合同管理质量标准
1.合同签审资料
合同签审相关资料必须齐全,否则不能启动合同签审流程。各类型合同的资料(电子稿,以附件方式)必须包括:
物资类:立项报告(或申请报告或会议纪要)、中标纪要(或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文本
产学类:合同(协议)文本
横向项目类:合同(协议)文本、横向项目审批单
政府委托代理协议类:协议文本
2.合同签审流程
合同签审须选择物资类、产学类、横向项目类、政府委托代理协议类等四种类型之一,通过OA系统“合同签审”电子流程逐级审核。
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发起签审,并催办签审工作。
3.合同用章及档案管理
(1)盖章。合同签审流程完成后,质量控制部负责合同编号,并在院长或经院长授权的分管副院长签字后,盖合同专用章。为防止学院合同丢失,确保学院合同的及时归档,原则上由对方单位先盖章,学院再盖章。
(2)归档。按学院档案管理规范对合同档案进行分级管理。各合同发起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合同及相关资料管理,质量控制部负责全校合同档案的归口管理,所有合同需交原件两份。
(3)移交。合同承办部门每年12月下旬向质量控制部提交合同执行情况报告,质量控制部与财务处对全年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通报并存档。质量控制部每年1月上旬向学院综合档案室移交本年度合同档案。
www.2138网站贯标工作考核办法
1.考核目的
推进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与诊改工作机制建设工作,促使学院及各部门制定的工作质量标准、工作流程落地生根,提高部门治理能力和员工工作能力。
2.考核对象
院属各部门。
3.考核工作的机构与实施
质量控制部负责组织该项工作的考核。
4.考核方式与时间
每月检查或抽查一次。每学期各部门被检查次数不少于一次。
5.评分标准及要求
(1)贯标工作考核纳入部门年终考核的诊改工作项目(公共部分)。
(2)贯标工作评分细则见《www.2138网站贯标工作考核表》。
校园日常巡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校园精细化管理,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责,确保校园安全、资产管理、设施维护等工作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切实提高学校管理、服务水平,营造和谐校园,特制定校园日常巡查制度。
第二条 校园日常巡查内容包括:日常督导巡查、资产管理巡查、教学巡查、劳动纪律巡查、校园综合管理巡查、校风学风巡查、后勤服务巡查等。
第二章 巡查职责与周期
第三条 学校质量控制对全校日常巡查工作实施督查职责,负责日常督导巡查,对各责任部门巡查方案进行指导、落实和检查。周一至周五每天进行一次常规检查,每月底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一次校园全面巡查。
第四条 资产管理巡查主要包括:水电设施巡查、消防设施巡查、房屋建筑物巡查、教学设施设备巡查、行政办公家具及设备巡查、校园公共设施巡查、校园绿化及环境卫生巡查。由资产处协调各二级学院、教务处、基建处、学工部、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按照质保期内谁建设谁负责,质保期外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巡查分工。
1.水电、消防、教学设施设备、环境卫生每周巡查一次;
2.校园公共设施、校园绿化每半月巡查一次;
3.房屋建筑、办公家具及设备每月巡查一次;
4.资产处每学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全校资产保管维护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巡查。
第五条 教学巡查包括全校课堂教学、规模以上考试环节,由教务处进行教师授课情况、学生日常学习情况、学生考试情况、公共教室教学设备等巡查,周一至周五每天巡查一次。
第六条 劳动纪律巡查对象为中层干部以及全体坐班人员,由人事处负责巡查是否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留岗、串岗、旷工),上班时间是否做与自身岗位职责相关工作。日常巡查每周2次,不定期巡查每月3次。
第七条 校园综合管理日常巡查的责任部门是学工部,包括“平安校园”值班巡查、保卫安全巡查、公寓中心日常巡查、教室卫生巡查、物业公司护卫部保安员巡查、物业公司校园卫生与综合管理日常巡查。
1.“平安校园”值班巡查,由学工部领导、二级学院学管副院长、学工部干事等每晚7:30—10:30(寒暑假除外)在全校园范围内进行校园涉生安全、秩序、文明风貌的巡查。
2.保卫安全巡查主要对校园建筑物,道路、广场、花园,财务部门、计算机房等重点部位进行巡查。正常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下午全面定时巡查一次,周六、周日每天巡查一次;节假日与寒暑假,周一至周日,每天巡查一次。
3.公寓中心日常巡查范围为各栋学生公寓,巡查人员到位、工作状态、公寓卫生、学生寝室安全、栋内公共设施设备(含消防器材)等。每周一至周五,每天巡查一次。
4.教室卫生巡查,由学工部和学院学生会生卫部对全校每间教室的卫生,教学楼的走廊、过道、卫生间和其他公共场所的卫生进行巡查。小扫每天下午18:30—19:00巡查一次。大扫除每周三下午17:00 —17:30巡查一次。
5. 物业公司护卫部保安员巡巡查范围包括一教、二教、三教、新办公楼、图书馆每栋,主要检查张贴情况、摆摊设点、车辆停放、外来人员、办公室和教室门锁等。每天上午1次,下午1次,晚上4次。
6.物业公司校园卫生与综合管理日常巡查,由办公室人员对全校楼栋、公共区域卫生及安全保卫进行分片巡查。每周一至周日,每天巡查一次。
第八条 校风学风巡查,由学工部会同二级学院对校园、学生教学和实习场地的学生文明行为和课堂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每周不少于3次。
第九条 后勤服务巡查范围包括校园、食堂、门店、楼栋,由后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水电设备、房屋家俱、门窗等公共设施,食品卫生卫生安全和医疗卫生安全,门店经营,校园花草树木等进行巡查。日常巡查每周一次,联合巡查每个月一次。
第三章 巡查要求
第十条 巡查人员应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要逐一登记。能够当场自行解决的要即时整改,现场不能立即进行处理的问题,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向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报告及处理。
第十一条 对于涉及多个职能部门,且解决问题比较复杂,应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领导反映,由主管领导协调解决。
第十二条 涉及校级层面解决的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必须以书面形成向学校提交情况报告和处理建议。
第十三条 做好问题处理后情况的反馈,对巡查出来的问题解决后向相关部门进行反馈,并保存处理记录。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对校园日常巡查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年度责任目标中。
第十五条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施行。